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理由 |
1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明确几个侦查监督工作标准的通知》 |
苏检发侦监字〔2013〕4号 |
废止 |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刑诉法、刑诉规则修改后,新时期侦查监督工作要求发生变化,该文件已不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
2 |
《关于全面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苏检发侦监字〔2015〕4号 |
废止 |
该工作已不再开展。 |
3 |
《江苏省检察机关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 |
苏检发诉一字〔2015〕5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20年省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 |
4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
苏检发〔2015〕5号 |
废止 |
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意见已被新的文件所取代,平安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组织架构也发生变化,2015年的文件已不适应新的需要。 |
5 |
《关于建立审查逮捕环节交办、督办、指定管辖案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
苏检发侦监字〔2017〕4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21年省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犯罪检察部门案件汇报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 |
6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 |
苏检发〔2018〕3号 |
废止 |
该文件系扫黑除恶开始时制定,如今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省院制定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主要内容被吸收。 |
7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二审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
苏检发诉二字〔2013〕3号 |
废止 |
已经不适应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捕诉合一以及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情况。 |
8 |
《关于建立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宣传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
苏检发预字{2016]3号 |
废止 |
监察体制改革,职能内容变化。 |
9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 |
苏检发〔2013〕25号 |
废止 |
因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等,文件中的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工作情况。 |
10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刑事案件办案区工作的意见》 |
苏检发诉一字〔2014〕1号 |
废止 |
该文件主要是推进全省刑事办案区建设及规范使用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没有适用的必要。 |
11 |
《关于在办理贪污受贿案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
苏检发诉一字〔2016〕2号 |
废止 |
监察体制改革,职能内容变化。 |
12 |
《江苏省检察机关关于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进一步规范纠正违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
苏检发诉一字〔2018〕7号 |
废止 |
最高检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中开发了侦查监督平台,此规范性文件内容已被吸收。 |
13 |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苏检发诉一字〔2018〕8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20年省院出台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14 |
《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案指引(试行)》 |
苏检发研字〔2018〕15号的附件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20年省院出台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指引(试行)》。 |
15 |
《关于在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办理生产、销售假口罩类案件的意见》 |
无发文字号 |
废止 |
高检院已经制定发布了办理涉疫案件新的规定及典型案例。 |
16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开办法》 |
苏检发监字〔2014〕20号 |
废止 |
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细则》对案件信息公开有了新规定。 |
17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励检察办法(试行)》 |
苏检发执检字〔2016〕1号 |
废止 |
制定依据已废止,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
18 |
《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用和执行确保办案安全的通知》 |
苏检发反贪字〔2017〕11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20年制定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 |
19 |
《关于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
苏检发民字〔2017〕85号 |
废止 |
高检院七厅下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按照高检院最新的指导意见执行。 |
20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暂行规定》 |
苏检发诉一字〔2014〕3号 |
废止 |
文件内容已不能适应当下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要求,高检院2017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已对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
21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的意见》 |
苏检发控字〔2013〕20号 |
废止 |
监察体制改革,职能内容变化。 |
22 |
《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 |
苏检发控字〔2014〕15号 |
废止 |
高检院2016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对司法救助工作有了新规定。 |
23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 |
苏检发法警字〔2015〕2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20年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 |
24 |
《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一体化实施办法(试行)》 |
苏检发控字〔2015〕11号 |
废止 |
该细则是内设机构改革前控申部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内设机构改革后,刑事申诉办案职能发生变化,不再适应工作实际。 |
25 |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
苏检发〔2013〕11号 |
废止 |
该文件涉及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已不再行使,生态环境案件目前已形成新的办案机制。 |
26 |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
苏检发〔2013〕14号 |
废止 |
因监察体制改革,文件中关于职务犯罪打击、预防等内容不符合实际工作情况。 |
27 |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实施意见》 |
苏检发〔2013〕19号 |
废止 |
全省检察改革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等内容,已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
28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 |
苏检发〔2013〕20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19年省院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苏检发研字〔2019〕7号)。 |
29 |
《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设置办法(试行)》 |
苏检发研字〔2016〕6号 |
废止 |
检察官助理特别授权的规定已废止,同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文件已完成任务。 |
30 |
《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过渡期特别授权办案暂行规定》 |
苏检发研字〔2016〕7号 |
废止 |
已被《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入额工作实施办法》、《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管理办法》(苏检发研字〔2017〕7号)废止。 |
31 |
《江苏省设区市及基层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 |
苏检发研字〔2016〕8号 |
废止 |
已被《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试行)》(苏检发研字〔2020〕2号)取代。 |
32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 |
苏检发研字〔2016〕9号 |
废止 |
已被《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试行)》(苏检发研字〔2020〕2号)取代。 |
33 |
《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
苏检发研字〔2016〕11号 |
废止 |
已被《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苏检发案管字〔2017〕2号)废止。 |
3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
苏检发研字〔2016〕12号 |
废止 |
文件精神已被2020年省院出台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吸收,应执行新的规范性文件。 |
35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和责任事故调查的规定(试行)》 |
苏检发研字〔2017〕9号 |
废止 |
该文件涉及反渎职侵权部门履职内容,监察体制改革后,关于反渎部门责任事故调查的内容已不适用。该文件关于介入侦查的原则、范围、方式仍然适用,各类办案指引的文件已吸收相关内容。 |
36 |
《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
苏检发〔2017〕13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文件,2019年省院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苏检发研字〔2019〕7号)。 |
37 |
《江苏省检察办案组职责分工图(暂行)》 |
苏检发研字〔2018〕3号 |
废止 |
因内设机构改革及职权清单修订,文件内容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
38 |
《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 |
苏检发〔2018〕5号 |
废止 |
高检院2020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省院根据该司法解释出台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应执行新规定。 |
39 |
《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办案工作办法(试行)》 |
苏检发研字〔2020〕3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的文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导性办案工作规程(试行)》 |
40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检察考评工作的意见》 |
苏检发〔2013〕22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的文件,2018年已制定新的检察考核工作规定。 |
41 |
《关于规范拟不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工作的通知》 |
苏检发案管字〔2016〕3号 |
废止 |
因监察体制改革,职能内容变化。 |
42 |
《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考评办法(试行)》 |
苏检发案管字〔2016〕9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的文件,2020年已制定《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 |
43 |
《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规定(试行)》 |
苏检发案管字(2016)10号 |
废止 |
高检院已制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拟执行高检院最新工作规定。 |
44 |
《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
苏检发案管字〔2016〕11号 |
废止 |
已出台新的文件。 |
45 |
《关于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 |
苏检发〔2013〕27号 |
废止 |
目前已下发《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指引》《江苏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评价指标》,用来指导开展检务公开工作。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理由 |
完成时限 |
1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规范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
苏检会〔2013〕10号 |
修改 |
该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仍有指导意义,但其中有部分内容如附条件逮捕等已不再适用,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
2022年一季度 |
2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实施细则(试行)》 |
苏检发侦监字〔2017〕3号 |
修改 |
该实施细则实践中仍有指导作用,但由于机构改革办案主体发生变化,需进行修改完善。 |
完成 |
3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的十二条意见》 |
苏检发〔2017〕5号 |
修改 |
该文件中涉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与目前的职能已不相适应,但其它内容仍可适用,需要修改。 |
完成 |
4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化办理的指导意见》 |
苏检发侦监字〔2017〕5号 |
修改 |
该文件主要内容对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仍有指导意义,但由于刑诉法、刑诉规则修改,该文需进行修改。 |
2022年6月 |
5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逮捕案件规范化审查的意见(试行)》 |
苏检发侦监字〔2018〕2号 |
修改 |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刑诉法、刑诉规则修改,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及刑事政策对逮捕案件的办理提出了新要求,该文件内容不能完全适用新的工作要求。 |
2022年6月 |
6 |
《江苏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办案指引(试行)》 |
苏检发六部字〔2019〕1号 |
修改 |
制定依据与新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冲突,需要修改, |
完成 |
7 |
《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工作指引(试行)》 |
苏检发民字〔2019〕2号 |
修改 |
制定依据变化,部分规定与现行规范性文件冲突。 |
完成 |
8 |
《关于规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和受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苏检会〔2017〕5号 |
修改 |
部分表述与《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不同,需要修改。 |
完成 |
9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 |
苏检发〔2018〕6号 |
修改 |
部分表述与《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不同,需要修改。 |
完成 |
10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记录封存工作细则》 |
苏检发诉一字〔2014〕4号 |
修改 |
因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统一业务系统对涉及案件封存的文书有固定格式,不必再另行附文书。 |
完成 |
11 |
《江苏省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实施意见》 |
苏检会〔2014〕4号 |
修改 |
刑诉法、刑诉规则的修改,以及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涉及到相关内容,原文件内容需要完善。 |
完成 |
12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处置非正常信访事件应急预案》 |
苏检发控字〔2015〕5号 |
修改 |
该预案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组织机构已发生变化,但预案工作仍需要,文件需要修改。 |
完成 |
13 |
《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意见(试行)》 |
苏检发控字〔2015〕10号 |
修改 |
该办法中部分内容,如有关举报中心和职务犯罪侦查的规定与当前实际不相符合,文件需要修改。 |
完成 |
14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 |
苏检发九部字〔2019〕1号 |
修改 |
该规定是推进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文件,该文件制定时参照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35条,将承办部门收到后60日内办结,这与高检院办信工作规定3个月期限冲突,文件需要修改。 |
完成 |
15 |
《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受理、分配、评查及业务信息填录实施细则(试行)》 |
苏检发案管字〔2019〕1号 |
修改 |
2020年高检院下发文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应结合上级院要求修订。 |
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