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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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例号

名称

   
公报案例  
公报2014年05期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诉应志敏、陆毅走私废物、走私普通货物案
公报1999年01期 高庆亭、刘贵良走私、放纵走私案
公报1994年02期 杨明基、林寿儒走私案
公报1994年02期 刘起山、范占武、刘宁走私、行贿、受贿案
公报1988年01期 吴才明、黄栋梁、陈世育、吴添寿走私、受贿、贪污案
公报1987年02期 郭勇、李共青、江克荣、戴家保、方晓维、倪献策走私、行贿、受贿、徇私舞弊案
   
审判参考案例  
【第1562号】 A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法定代表人被认定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得担任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第1199号】 吕丽玲走私普通物品案——携带贵金属纪念币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119号】 舟山市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李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冒用远洋渔业项目确认的船舶名义,将自捕水产品作为不征税货物报关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873号】 广州顺亨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在刑事案件中如何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以及如何认定走私共同犯罪中主、从犯
【第840号】 应志敏、陆毅走私废物、走私普通货物案——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行为人对夹藏物品是否具有走私的故意以及对走私对象中夹藏的物品确实不明知的,是否适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根据实际走私对象定罪处罚的规定
【第773号】 程瑞洁等走私废物案——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如何定罪处罚
【第616号】 岑张耀等走私珍贵动物、马忠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赵应明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具有走私的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认识不明确如何定罪处罚
【第455号】 张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的同时,其个人又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应数罪并罚
【第423号】 林永杰、卢志强走私普通货物案——走私仿真枪犯罪案件中的有关鉴定和计税依据问题
【第336号】 王红梅、王宏斌、陈一平走私普通货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单位名义实施走私犯罪,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少量违法所得用于单位的经营活动,绝大部分违法所得的去向无法查清的,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第268号】 上海华源伊龙实业发展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擅自将“进料加工”的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行为的定性
【第267号】 宋世璋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
【第018号】 林春华等走私普通货物案——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
【第001号】 北京太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姚志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
   
高法案例库  
20240601085002 冀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公式定价模式下走私犯罪故意的认定
20240601085001 南某走私普通货物案——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认定
20240301085002 薛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境外发货人按照境内收货人要求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处理
20240301085001 某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分案审理的被告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亦不得担任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20230601085004 闵某甲等走私普通货物案——通过“进境快件”“跨境电商”等伪报贸易性质走私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
20230601085003 舟山某洋公司、李某嵩走私普通货物案——冒用远洋渔业项目确认的船舶名义,将自捕水产品作为不征税货物报关入境的,系走私普通货物行为
20230601085002 李某恒、李某贤走私普通货物案——“套代购”走私犯罪的定罪与处罚
20230601085001 林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网络走私案件电子数据的审查
20230201085001 张某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的同时,其个人又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应数罪并罚
   
人民司法  
司法202320013 涉走私自洗钱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司法201908029 以国外付款国内配送模式走私的计税价格确定
司法200910045 对未能扣押走私货物的走私案件如何定罪量刑
司法200904051 海关估价征收税款不影响走私犯罪的认定
司法200714024 走私案件中对海关鉴定结论及涉台书证的审查认证
   
中国检察官  
中检202414029 涉走私类洗钱犯罪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中检202408061 “低报通关型”走私犯罪中自洗钱行为定性
中检202404059 行为人购销走私货物行为辨析
中检202310020 涉走私洗钱犯罪行为辨析
   
检察日报  
检报2019121303 走私犯罪案件中“烟弹”界定的判断标准
   
本地案例  
苏检20190301 A公司、阮某甲走私普通货物案(民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