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危害野生动物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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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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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非法狩猎罪
】【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
名称
颁布日期
人大决定、解释和意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02月24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2014年04月24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已失效)
1988年11月08日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二次修订)
2023年10月2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04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次修订)
2022年12月30日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2021年)
2021年02月01日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
2019年08月27日
◎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2017年11月0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二次修订)
2016年02月0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二次修正)
2013年12月0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2009年12月26日
定罪量刑常用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解读】
2022年04月06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2017年被修正)
2008年06月25日
◎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2001年05月09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失效)
2000年11月22日
◎
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
(已失效)
1994年05月16日
其他(按日期排序)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犯罪对象问题征求意见的复函
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2021年02月26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2020年12月17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2020年02月06日
◎
国家林业局关于猎捕野生动物禁用工具和方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6年09月12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16年08月01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16年08月01日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收购、运输、出售部分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2016年03月02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
2015年09月16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
2012年09月17日
◎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
2003年08月04日
◎
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
2003年06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的通知
(已失效)
1999年12月28日
◎
林业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已失效)
1994年09月12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林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
1990年12月15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惩猎杀大熊猫、倒卖走私大熊猫皮的犯罪活动的通知
(已失效)
1987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