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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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狩猎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非法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名称

颁布日期

   
此处仅列综合性规定,更多规定详见各罪名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 2020年09月0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附解读】 2017年04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2017年被修正) 2008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