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猥亵侮辱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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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刑法原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十三、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二十八、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