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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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
案例号
名称
公报案例
公报1988年01期
陈永林、陈祖培走私大熊猫皮案
审判参考案例
【第772号】
王宇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适用
【第616号】
岑张耀等走私珍贵动物、马忠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赵应明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具有走私的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认识不明确如何定罪处罚
高法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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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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