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和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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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一、刑法规定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