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涉土地渎职犯罪)


首页>>刑事法律>>刑法第九章>>正文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刑法规定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