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
本条系1997年《刑法》增设的规定和罪名。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武器”,是指枪支、弹药或其他具有杀伤力和破坏性的发火武器,最为常见的则是枪支、弹约。既包括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及弹药,又包括民用的各种枪支及弹药,如射击运动用的枪支、狩猪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以及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及其弹药等。其他武器如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炮弹等一般则难以成为此罪的行为对象。
“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指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爆炸物”,是指具有爆发力和破坏性,瞬间即可以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物品毁损的物品,如雷管、雷汞、雷银、炸药、导火索等各种起爆器材,各种自制爆炸装置,军用炸弹、手榴弹、地雷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根据该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携带”,是指随身佩带、暗藏在其他物品中夹带或手中握持。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本条规定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但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2008年6月25日发布2017年4月27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9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即使是依法规定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持有武器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携带了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同样构成本罪。但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为维护秩序而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除外。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群众性地表达意愿的活动,而且都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进行的,如果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由于这些物品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一且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如果故意违反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管其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等武器以及管制刀具、爆炸物;而后罪仅包括枪支、弹药。
2、客观要件不完全相同。本罪是特指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有佩带、夹带或持有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行为;而后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不仅包括非法持有上述物品的人,而且也包括合法持有上述物品的人;而后罪的主体不包括依法规定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人。
(二)本罪与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客体不同。本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后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范围较后者要窄;后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
3、犯罪地点不同。本罪犯罪的地点必须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地点;后罪犯罪的地点必须是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
4、构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后罪是危险犯,只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犯罪。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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