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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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名称
颁布日期
此处仅列综合性规定,更多规定详见各罪名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
2020年09月01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附解读】
2017年04月27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2017年被修正)
2008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