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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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一、刑法规定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