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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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