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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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