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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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一、刑法规定 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