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文革”中因参加批斗、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的案件可否予以追诉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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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文革”中因参加批斗、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的案件可否予以追诉问题的批复
〔1984〕高检研函第8号
1984年6月7日
已失效)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冀检〔1984〕刑字14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在“文革”中因参加批斗、刑讯逼供而致人伤亡的案件可否予以追诉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文革”中的案件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对这类案件是否追诉,政策性很强,应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精神,报党委审批决定后,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有不同意见,亦应报请党委协调解决。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业务文件的通知(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