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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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一、刑法规定
  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