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挪用特定款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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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斯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