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挪用特定款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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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斯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