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证据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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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证据规格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的动机、目的及预谋情况;
  3、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
  4、所使用信用卡的类型、来源;
  5、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的知情人、经办人;
  6、诈骗数额、牟利、营利、挥霍情况;
  7、是否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查处、处罚等;
  8、共同犯罪的,问清犯罪嫌疑人之间关于犯意提起、分工、具体实施等情况。
  (二)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的基本情况;
  2、被害人陈述案发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结果;
  3、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情况;
  4、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信用卡类型、作案方法。
  (三)证人证言
  1、银行工作人、知情人员的证言;
  2、作废信用卡、被冒用信用卡的原卡持有人证言。
  (四)物证、书证
  1、作案使用的伪造、作废、冒用、恶意透支信用卡原物及照片;
  2、银行被骗款项账单、记账凭证、被恶意透支的款项账单;
  3、作废、冒用、恶意透支信用卡办理信用卡影印件;
  4、嫌疑人诈骗所得赃款和利用赃款所购买的物品实物及照片。
  (五)鉴定结论
  司法审计报告、文检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辩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