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406】如何撰写“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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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06】如何撰写“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
文/魏干

  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是《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书格式样本(2020年版)》中审查逮捕意见书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优化融合的最经典版本,其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固定下来。就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如何撰写,笔者认为,应从道、术、技三个层面进行认识和把握。
  撰写之道:转变思维理念
  撰写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时,应当在宏观层面充分领悟捕诉理念融合的愿景与方向。
  树立一体化理念。作为案件承办现实载体的审查报告,只有做到魂魄并铸、形神兼备、知行合一,才能达致实质意义上的捕诉一体。这就需要公诉思维的前置,即案件虽然只是处于审查逮捕阶段,也不能把同一案件的捕诉阶段当成两个不同案件办理,而是应当在撰写审查逮捕报告时,就秉持一种融合性思维模式和全局性逻辑框架,对证据进行实质审查,对侦查进行必要引导,在侦查初期就将证据完善、固定、引导好,从而使后续的办案步骤更加省时、省力、高效和有针对性。
  注重历时性思维。捕诉一体改革后,案件审查报告撰写的历时性明显增强。审查逮捕阶段的报告,实际相当于终版报告的未完成状态;而审查起诉阶段的报告,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时,只是一个未定版的阶段性报告,但无论格式还是写法,都与终版报告并无二致;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时,对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报告进一步修改,结案前完成定稿;甚至有些复杂的案件,结案时都未必能定稿,出庭支持公诉时还可能出现新证据,还要再进行补充完善。由此可见,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就是一个从1.0版到2.0版,再到3.0版的不断升级过程,这一过程见证了承办人的思考历程,也记录了公诉工作的推进里程。
  追求最优解原则。审查逮捕意见书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一方面具有结构上的高度相似性,如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诉讼经过、案件证据等;另一方面具有内容上的高度重合性,如大部分案件捕后新证据并不多,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几乎建立在同一证据基础之上。因此,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可以将两阶段报告合二为一,即使后续有补充,也可通过捕后证据摘录及说明的形式加以完善。捕诉一体报告实际上是审查逮捕意见书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融合的最优解,不仅节约了承办人以往大量的重复劳动时间,而且完善了报告的内容、结构和布局。
  撰写之术:优化审析路径
  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的核心功能是案件审查与分析,承办人制作报告的过程,其实就是把握案情、审查证据、判断事实、分析结论的心路历程。因此,撰写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时,应当在中观层面充分彰显报告的事实梳理、证据审查和结论分析功能。
  树杈型事实认定。叙写审查认定的事实,最考验承办人的思维能力和撰写功底,如果其能通过严谨的叙述,构建出一张主干突出、框架清晰、逻辑严密、要素精准、内容完整的树杈型事实认定之网,案件结论自然呼之欲出。树杈型事实认定,相当于要求承办人勾勒出一幅案件思维导图——框架结构一目了然,问题要素依次展开,逻辑转换浑然天成,而且,由于树杈型事实认定是建立在对证据材料充分把控的基础之上,可以经得起反复追问、打断,随时对细节进行必要展开,又能够随时回到事实主干上来,保证了整个案件办理的流畅性。因此,即使有矛盾证据出现,也要先以确定的事实为主干进行叙写,因为这些事实犹如四梁八柱,能够支撑起整个案件并具有稳定性,然后在肯定性叙述基础上指出矛盾的证据,从而确保整体案件事实描述的全面客观。
  模块化证据体系。传统分类证据摘录法遇到复杂案件时会存有诸多不便,如法定证据种类分组摘录法,将证明不同主题的同类证据列于一处,既无法显示证明逻辑,又不能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这时就需要将相关材料以“实质上逻辑相连、形式上顺序靠近”的组合方法构建模块化证据体系。一是构建证据框架模型。证据框架的构建主要根据案件类型进行调整。如伤害类案件,由于侦查取证遵循着发现结果、鉴定原因、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破案逻辑,检察机关在构建证据框架时,完全可以采取更加符合人类认知的时间逻辑,按照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果、量刑情节的顺序加以构建。二是精准归纳证明内容。证据摘录依然可以采取证据种类分组法、构成要件分组法等,但概括内容要与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一致。如证人描述辨认对象为“很像”,概括时就不能将其提炼为“是”。三是强化分组证据关联性。证据分组前,应将证明同一事项的证据归入同一模块。如交通肇事罪的证据通常包括监控录像、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但监控录像无疑最具证明力,因此证明其来源合法性的证据(如调取手续),应与录像分入同一模块,然后再考虑分组顺序。
  剥洋葱式结论分析。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的结论分析,主要包括证据符合性与证明体系分析、定罪分析和量刑分析三部分,这些都需要承办人通过一步步抽丝剥茧,才能最终破茧为蝶,顺利办结案件。一是在证据符合性与证明体系的分析上,通过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筛查,并根据已建立的证明体系,论证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结论唯一性。二是在案件定性的分析上,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阐明对全案定性、各个犯罪嫌疑人定性的基本观点和理由,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已经提出或可能提出的定性辩护意见进行预判和分析。三是在量刑建议的分析上,结合证据摘录中写明的量刑情节,综合参考本地同类案件判决和智能量刑辅助系统得出分析意见,提出恰如其分的量刑建议。
  撰写之技:审慎把控细节
  撰写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时,除了应当在宏观、中观层面转变思维理念、优化审析路径外,还应当在微观层面熟练掌握具体的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文书制作规范性。对于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由于时间跨度长,撰写前必须思路明晰,撰写过程中时刻关注证据变化,定稿前还要对各阶段认定的事实证据进行再整合、再归纳、再提炼、再分析,并不断修改错别字和语句不规范之处,使审查报告文书制作不断趋于规范和完善。
  文书结构完整性。一是在全文结构上,标题的设置与段落的划分是审查报告结构体系是否清晰的最突出体现,因此,应当尽量将所有不同层次的内容都加上不同层级的标题,并且各层级标题的设置要合理、明确。二是在事实认定的结构上,总的原则是树杈型事实认定模式,但在具体细节上,还要注重逻辑层次的严谨性和谋篇布局的灵活性。比如,一人一罪但过程复杂的案件,应以犯罪构成为纲展开叙述;一人多罪或多人多罪的案件,应以犯罪事实为纲展开叙述。三是在证据体系的结构上,对于证据繁杂的案件,除上述强调的模块化证据体系展示外,在细节上,为了更加直观,可以将证据名称、每个证据的重要信息,都以分条列点并加提示语的形式展现。
  文书内容可读性。一是要尽量避免使用长句。审查报告属于严肃的检察工作法律文书,捕诉一体案件涉及的事实和证据往往比较复杂,承办人撰写报告时会情不自禁地选择逻辑严密的长句叙述,这样的长句固然能够反映承办人的严密思维逻辑,但也容易给读者带来阅读负担。所以,捕诉一体案件审查报告中,长句不宜过多,还要小心句法是否正确。二是要注重凸显重要信息。可以通过加粗、加着重号、加下划线等形式凸显重要信息,但应注意同一文书中表示强调的方法应当一致。三是要注重使用图表来增强表达。图表是常用的形象表达方式,但在使用中需要注意表述的完整性,即图表要有名称,数字单位要有说明,文字意义应当明确,信息应当尽量一目了然。
  (作者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