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十八周岁前后连续实施犯罪的,能否适用前科封存
【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行为人在十八周岁前后连续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能否适用前科封存的规定?我们认为,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的,如盗窃、诈骗或者抢劫等,犯罪数额累计计算,定罪量刑是综合衡量数个行为后作出的,其十八周岁之前的行为没有单独评价,无法进行封存,不适用前科封存的规定。但是,如果行为人的主要犯罪在十八周岁之前,十八周岁之后的行为单独衡量不能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封存。人民法院决定封存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其他负有封存义务的机关。
——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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