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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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
  (十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根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犯罪对象、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综合考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危害后果、上游犯罪的危害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7月1日,法发〔2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