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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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
  (十六)妨害公务罪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法单处罚金的,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危害后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毁损情况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妨碍公务罪的,综合考虑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的毁损及社会影响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7月1日,法发〔2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