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
1.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及时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依法公正审理每一个刑事案件,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目标,建设法治中国,坚持公正司法,我们必须共同担当、勇于担当,在坚持依法办案问题上毫不动摇,这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历史重任。
一要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职责,必须始终坚守。要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分裂、恐怖、渗透、颠覆等犯罪活动,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二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刑法、刑事诉讼法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依据。这两部法律近些年都有较大幅度修改,融入了现代法治精神、原则和理念。要组织刑事法官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法律,把握法律精髓,确保在案件审判中准确适用。要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罪推定、程序公正、审判公开等原则和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确保刑事审判严格依法进行。要认真研究具体法律适用中岀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制定或修改司法解释、下发指导性意见、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及时解决,确保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
三要正确执行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党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要正确理解、继续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这一前提,定罪量刑只能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从宽、从严都必须在法律限度内进行,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突破法律限度运用刑事政策是“本末倒置”,将会使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丧失殆尽,必须坚决防止。
四要做好错案预防纠正工作。最近,德咏同志在广州调研时提出,刑事审判要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这非常重要。对于冤假错案,总的要求是既要态度坚决,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持依法纠错,又要把握好工作节奏,避免给社会产生误解,刮起“翻案风”。要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确保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坚决防止出现冤假错案。要认真分析研究冤假错案形成原因,下大力气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对于客观存在的冤假错案,特别是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存在问题的案件,应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依法及时纠正,匡扶社会正义。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采取符合新闻宣传规律的方式,向全社会传递正面的、正义的声音和力量,为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做好刑事审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要切实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死刑案件审判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慎之又慎。要树立死刑案件质量第一的观念,核准死刑坚持最高标准,确保“零差错”。在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复核审中,要切实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从各个环节层层严把关口,确保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坚决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切实防止死刑适用出现“大起大落"。要加强死刑案件提讯工作,推进远程视频提讯技术升级,提升远程视频提讯工作效果,切实保障死刑被告人权利。
六要着力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各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要坚持重心下移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增强监督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支持和帮助下级法院提高司法水平。要健全刑事审判指导机制,改进指导方式,规范审判标准和程序。要加强对重大敏感、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把握案件审理进展,帮助解决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及时公布案件真相,推进司法公开,打消群众疑虑。
——周强:《始终坚持公正司法 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座谈会上的讲话》(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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