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关于对范×涉嫌职务侵占案犯罪主体问题征求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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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关于对范×涉嫌职务侵占案犯罪主体问题征求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
2012年10月17日

  经研究,倾向于同意你局意见,即范×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范×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对于业主委员会是否屬于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其他单位”,存在不同意见。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倾向于认为业主委员会属于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其他单位”,范×构成职务侵占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