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汽车商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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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汽车商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的批复
2002年4月16日

   本案被告单位和被告人虽然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偷骗税款的目的,客观上亦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其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