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抗拒改造的罪犯判处继续劳动改造问题的电话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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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抗拒改造的罪犯判处继续劳动改造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8年10月21日
(已失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8〕闽法研字第110号《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抗拒改造的罪犯判处继续劳动改造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人民法院对于违反监规,抗拒改造,依照刑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不能判决继续劳动改造。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