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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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检发法警字〔2018〕1号
2018年2月23日

各设区市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各部门,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已经2018年2月1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3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和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找准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职能定位
  1.积极推进职能转型。司法警察担负着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是检察机关唯一具有控制、强制带离、约束性保护和依法使用警械、武器等职权的司法办案辅助力量。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全面推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划转后,司法警察要将工作重心向为司法办案提供全面保障转型,以“服务司法一线,保障办案安全”为中心,主动融入司法办案工作,全面覆盖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查、诉讼、监督等各检察环节,为检察监督和司法办案提供更加优质的警务保障。
  二、明确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责任务
  2.履行强制执行职能。围绕侦查监督、公诉、未检、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司法办案实际需求,紧扣参与讯问、询问、远程提审、听证、自行补充侦查、调查取证等办案环节,做好执行传唤、拘传,协助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逮捕,执行好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保护现场等警务,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阻碍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司法警察应予以控制并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3.履行安全保护职能。维护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及信访场所秩序,加强对办案检察人员的安全保护,确保办案安全。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有效制止严重危害检察人员人身安全及检察机关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协助做好重要敏感时期、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保维稳工作。
  4.履行辅助办案职能。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充分履行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做好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协助民行部门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协助侦监、公诉部门办理提讯、配合技术部门实施现场勘验和检验鉴定等工作,积极参与司法办案。
  5.履行办案场所管理职能。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检察机关办案场所管理。承担办案场所设置的审核、验收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做好对涉案人员身份核查、安检工作,加强场所警戒,防范办案安全事故。负责警用装备管理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同时,加强与办案人员的相互监督,促进办案规范。
  三、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
  6.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和司法警察晋授衔廉洁自律审查等制度,确保队伍纯洁、履职廉洁。开展“一队一品”文化育警活动,打造法警思想文化、执勤文化和业余生活文化特色品牌。
  7.加强专业化培训。围绕履行司法警察四项职能增强检察权运行的仪式感和庄严性,推进司法警察系统化学习、实战化培训。基层院重点以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常态化练兵为主,开展小课堂、小教员、小时间、小科目、小竞赛等“五小”练兵活动,建立培训档案,打好素能培训基础;设区市院主要以集中培训和竞赛考评方式,组织全员专业技能培训;省院主要通过组织教程编写、骨干培养、检查考核等方式统筹推进司法警察培训工作。要以省院制定的警务专业理论教程为蓝本,以执行职务为重点,加强实战技能模拟培训和演练,提升实战能力。要建立司法警察人才库,开展“挑战自我”警务技能比武考核活动,在实战中培养一批警务骨干人才。
  8.加强专业化管理。根据司法警察的职责和管理属性,探索既适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新要求、又符合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坚持统一派警、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三统一”工作机制,在统一派警方面,探索建立司法警察管用结合的责任机制,司法警察部门派遣司法警察参与办案组织办案,日常管理和培训由司法警察部门负责,办案管理和使用由办案组织负责,确保管用有机衔接;在统一培训与考核方面,要结合警力部署、警务实施、警队管理等方面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省、设区市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培训和考核标准统一、有章可循。
  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规范化水平
  9. 完善办案用警规范。结合司法警察职能定位,需要用警的业务部门,应当让司法警察职能进办案流程、司法警察人员进办案组织,确保司法警察能够更有效融入检察业务工作,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警务保障。
  10. 完善警务执行规范。研究制定维护检察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和安全、协助侦查和调查取证、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4项警务规范。在此基础上,逐步制定完善系统性的司法警察执行警务规范和流程,确保司法警察工作自身规范。